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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全站【本院案例】减肥须科学!它不一定让你身材“热辣”但会令你血压“滚烫”!
kaiyun全站“”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其作用机制主要是增强饱食感,从而减少食欲和食物摄入。然而,长期使用“”可能导致心跳加速、血压升高、失眠、厌食、便秘等多种不良反应,严重时甚至可能引发血管疾病、癫痫发作等严重后果。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制剂和原料药。
近日,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以及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3月,被告人杨某梅从大板镇居民李某捷(另案处理)手中购买了健康优塑高纤维益生菌巧克力、星空咖啡、莱洛轻固体饮料、Nocardia、HJ等减肥产品后通过微信等渠道对外销售,销售金额600余元。案发后,侦查机关从杨某梅处查获各类减肥产品600余件。经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检测,星空咖啡、莱洛轻固体饮料、健康优塑、HJ四种减肥产品中检测出西药成分;Nocardia减肥产品中检测出西药成分。
巴林右旗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梅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杨某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且缴纳惩罚性赔偿金,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杨某梅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度,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梅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0元,上缴国库;支付所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销售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6200元;同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登报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kaiyun全站。本案严格贯彻食品安全战略,落实从严打击总体要求,依法惩治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和惩罚性赔偿责任,努力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法律效果,给予被告人实质性经济惩处,增加违法侵权成本kaiyun全站,实现严惩和预防类似违法行为的双重效果,推动食品行业健康长远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生产经营者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若明知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物质仍进行销售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减肥食品时要谨慎辨识,对宣传能够快速减肥的产品提高警惕,切勿因盲目追求减肥效果而忽视对身体健康与安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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